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开展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9-02浏览次数:1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现就开展项目结题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范围

(一)清理项目:2020年获批立项的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最多延期2年,2025年12月前不提交结项申请将予以撤项。

(二)逾期项目:2021年获批立项的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延期项目需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结项材料。

(三)在研项目:2022-2024年获批立项的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二、结项要求

(一)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成果鉴定及结项。

(二)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开展成果评审鉴定(原则上每个项目须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

三、有关事项

(一)提请结项项目需报送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个人用)和项目成果有关资料。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报纸理论文章需提供相关版面的清晰完整扫描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扫描件,未出版书稿可报送电子版。咨询报告需附有关部门采纳意见。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二)请各学院尽快督促2020、2021年已逾期项目尽快提交结项材料,最迟于2025年12月1日前,结项审批书提交纸质版1份至科发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18838090620@163.com。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获批立项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动态管理,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达到结项要求的随时可提交结项申请。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0719-8891150

附件1: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统计表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结题相关材料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9月2日

附件【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结题相关材料(所有类型结题适用).zip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统计表20250902.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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